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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客”被查处

1999-06-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对长沙铁路总公司湘潭车站强制旅客购买音乐茶座票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该站停止强制旅客购买音乐茶座票,罚款20万元。这是该局继5月4日对湘潭市电信局擅自收取用户话机代维费罚款20万元后查处的又一例公用企业利用其独占地位强行“宰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局对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电信部门强收代维费的问题正在处理之中。

前不久,消费者投诉反映湘潭市电信部门违反原邮电部有关为用户代维话机必须自愿协商原则,在未取得用户的同意和签订代维合同的情况下,强迫电话用户接受其话机代维服务,采取收现金、转帐、话费储蓄等方法,除邮电系统内部电话和卡式、公用等电话外,从1997年初开始,每个电话用户每月扣0.5元作代维费。经工商部门查明,广大用户均不知道电信部门收取了他们的代维费,也没有签订过代维合同,更没有接受过话机维修服务,而电信部门为了欺骗电话用户,采取瞒天过海的办法,将每月所收代维费0.5元隐含在座机月租费中,而从未告知过用户真实的收费情况。

长沙铁路总公司湘潭车站则利用销售火车票的经营优势,于1998年8月在湘潭市湘亚宾馆正式设立“客票送达服务部”。该服务部自设立以来,在没有取得旅客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旅客每购买一张车票,必须同时购买一张票价5元的湘潭车站的音乐茶座票,共收取音乐茶座费124580元。该服务部还违反有关规定,不论远近,送票费每张一律收取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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